涉密资质认证服务
一、涉密载体印刷资质
资质简介:
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
上级主管单位:
国家保密局负责全国涉密载体印刷印制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
省级保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密载体印刷印制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
分类
涉密防伪票据证书
档案数字化加工
国家统一考试试卷
涉密文件资料
涉密光电磁介质
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
2、参与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4、从事相应印制业务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无违纪违法行为;
5、具备相应规模的印制设备和技术力量等生产经营条 件;
6、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制度健全。
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资质简介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涉密系统集成单位必须经过保密工作部门资质认定,并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未经保密工作部门资质认定的任何单位,不得承接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管单位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工作。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
(7)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8)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9)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10)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